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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zrzyj -/2021-0908004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0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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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草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18、将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自然资源局。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双柏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建设“彝州开放南大门、绿色经济示范县、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展示区”,为打造“养生福地、生态双柏”提供更好的自然资源保障。

一、积极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全县当前正在编制的规划项目共40余项,合同金额近800万元。

2.进一步规范规划审查、验收工作。年内共召开5次审查会议,审议议题28项,规划、选址设计30项(次)。年内组织规划验收16次,核发建设工程核实意见11份,验收面积55828.53平方米。

3.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把项目建设中的定位放线关,按规划技术指标要求严格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项目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二是开展规划巡查检查。规划股联合执法队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进一步加强规划服务工作。年内召开5次城乡规划委员会议,审议了双柏县查姆福苑等27个重点项目规划。认真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二、全力配合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回头看”工作

我县存在问题共7类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8个,完成阶段性整改问题1个,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以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对全县土地利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坚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坚决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决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切实提升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1.牢固树立耕地保护红线意识,切实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我县年度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0.62万亩。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68万亩。完成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284.7375公顷,并将成果上报部审查。

2. 加强规划计划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新一轮调整完善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凡用地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不予受理。二是加快编制有序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三是克期推进“多规合一”工作。

四、抓用地保障,助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1.紧紧围绕省、州、县重点项目做好用地保障工作。2019年我局组件了2个城镇批次用地,一批次已获批361.0695亩用地;正在申报二批次用地290.2485亩;预审建设项目10件。

2.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供应。2019年,共供应各类建设用地70宗,面积849.714亩。其中,32宗207.03亩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38宗642.68亩以划拨方式供应。签订转让和上市场交易合同113户,设施农用地备案162宗,审批2019年度农村居民建房用地767户。

3.全力做好收储和土地出让工作。2019年共收储国有土地2宗,面积6617.64平方米(9.93亩),全年以协议(置换用地)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宗,面积4543平方米;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办理转让和上市交易53宗,面积139583.32平方米(209.37亩),成交价款6581.2291万元,已收缴入库土地出让金5238.2329万元,年初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数为5000万元,高出任务数238.2329万元,占104.76﹪。

五、稳步推进双柏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2019年2月15日完成了试点乡镇首件成果的提交上报工作。6月10日全面完成双柏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成果的调查、汇总、上报工作,2019年8月31日,双柏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初始成果提交国家级核查,11月18日完成全县图斑补充举证工作,待内业核查结束报省级核查。   

六、抓民生工程,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1.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2019年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82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98份,注销登记676件,查封登记13件,出具房产查询结果4730份。

2.全力推动土地整治项目工作。2019年我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项目建设规模12118.5亩,预计实现新增耕地459.12亩,建设规模与上年度相比不减少。

3.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落实41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监测点监测员81名在岗监测。对各类型报警器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更换。全县已举办地质灾害演练42场次2704人,培训52场次3372人。完成了2个大型治理项目施工,总投资1756.89万元。完成了双柏县大麦地镇大麦地村滑坡治理项目等6个工程初验。

4.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一是积极推进增减挂钩工作。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专题扶贫日”开展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联系点33次以上,走访3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约4000元。

5. 加强信访和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依照法定程序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6件,办结6件,办理人大建议议案1件和政协提案6件。

七、抓资源盘活,高效利用存量土地

1.认真核查清理闲置土地。将全县2019年供应的53宗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进行数据采集,对照《国有建设土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出让金收缴、开发程度等内容,通过网上查,实地核后收集材料,在监测平台如期进行巡查。完成了动态监测系统中4宗凝似闲置土的现场核实、收集资料和查处。

2.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批而未供”土地1481.47亩,已处置1049.089亩,已完成处置任务的70%,剩下的432.381亩正在有序处理中。

八、着力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1.按照自然资源部部署,推进绿色矿业发展。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常态化,扩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范围,推进废弃矿山和采矿塌陷区地质环境治理,做好绿色矿山建设考核,做好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采矿权依法有序退出相关工作。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做好2019年度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一年来共与全县17个非煤矿企业和1个煤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8份,签订率达100%。

3. 做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全县列入自然资源部省厅网上信息公示的21个矿业权全部完成了网上信息公示工作,完成率达100%。          

九、抓监管执法,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1.加强执法培训,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积极组织行政执法证截至2018年12月底到期审验和拟新申领的33名干部职工参加州级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2.认真开展“大棚房”的清理整治工作。我县共清理排查出设施农业违法用地问题12个,我县的12个问题都属于其他类型-未办理备案手续用地,违法占用耕地4.82亩,其中基本农田1.507亩。在3月10日前,全面完成了全县12个“大棚房”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国土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71名干部职工安装法宣在线客户端,增强自身法治意识。一年来向群众发放《土地管理法》等宣传材料5600余份, 累计悬挂布标18幅,粘贴标语1080条,黑板报26期,广播宣传24场次,播放专题片18场次,宣传展板8块,刷新永久性固定标语15条,在线播放世界地球日专题片16场次,接待群众咨询48人次,全县宣传面达57212人次,为搞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打下了良好基础。

4.强化年度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全县2018年度遥感监测图斑为99个,监测面积1522.5亩,其中耕地面积618.77亩(基本农田158.22亩)。按照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同步推进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对99个遥感监测图斑的执法检查。经检查,在99个遥感监测图斑中,判定为违法用地图斑8个,面积48.78亩,其中耕地11.56亩(基本农田7.6亩)。截至10月30日止,已完成对8个违法用地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

5.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来,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制止矿产、土地违法行为32起,下发责令停止通知书32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3件(越界开采1件,无证开采22件),现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6份,处罚金额为171.5万元,现已收缴140.5万元。

十、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年来,发现违法占地线索11起,其中:排查发现7起、群众举报4起,现已经查处整改完成8起,其余3起正在整改中;发现涉及私挖乱采砂石线索26起,其中:排查发现7起、群众举报19起,目前已经全部进行立案调查,有22起已经进入行政处罚阶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1、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设 12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监督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股、执法监督大队、政策法规股。

2、下属单位的构成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副科级1个,即:双柏县 不动产登记 中心。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管理 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股级10个 ,即: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双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8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加挂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1人;在职在编实有71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43人。

聘用编制人员7人,财政全供养,2万元包干。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64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5.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的6002.9万元对比,减少1357.73万元,下降22.6%,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主要原因分析:由于项目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渠道减少,政府投资的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13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59万元,占总支出的14.89%;项目支出6073.14万元,占总支出的85.11%。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的8696.57万元对比,减少1560.84万元,下降17.95%。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92.6万元,增9.55%,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653.4万元,下降21.4%。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由于项目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渠道减少,政府投资的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基本支出增加。2019年,调出2人,退休1人,调入2人,招考录用6人,相应的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2.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0.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4%。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的969.99万元对比,增加92.6万元,增9.5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6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后,机构重组,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2019年,调出2人,退休1人,调入2人,招考录用6人,相应的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二是自然资源工作开展过程中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矿山巡察及上级领导调研和机关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73.14万元。与上年的7726.58万元对比,减少1653.44万元,下降21.4%。

主要原因分析:由于项目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渠道减少,政府投资的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7.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与上年的5754.5万元对比,减少1316.51万元,下降22.88%。

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2018年项目资金收入5011.27万元,2019年项目资金收入3582.58万元,减少1428.69万元。其中:1、双柏县法脿镇雨龙中学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980万元。2、大麦地镇光明村委会芭蕉箐村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资金257万元。3、法脿镇麦地村委会杜近村滑坡治理项目资金32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6%。

相关支出情况:1、安排执法成本35万元。 2、安排2019年度二批次建设用地报批费693.74万元。3、安排2019年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

相关支出情况: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56万元。2、  事业单位离退休2.24万元。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95万元。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4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7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

相关支出情况:1、行政单位医疗52.55万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23.99万元。

4.211节能环保支出1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5%。

相关支出情况:1、安排大麦地镇光明村委会芭蕉箐村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资金300万元。2、安排法脿镇石头六街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1220万元。3、安排大麦地镇光明村委会芭蕉箐村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法脿镇麦地村委会杜近村滑坡治理项目资金417万元。  

5.212城乡社区支出62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6%。

相关支出情况:1、安排2019年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158.38万元。2、安排土地出让收入清算资金1.39万元。3、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77.74万元.4、用于退还红旗房地产多缴的出让金38.22万元。5、用于支付勘测定界费48.02万元。6、安排大庄镇柏子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154.79万元。7、安排妥甸镇妥梢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150万元。

6.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6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8%。

相关支出情况:1、安排土地例行督查经费8万元。2、安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345.84万元。3、安排2019年招商引资工资经费5万元。4、安排大棚房清理整治期经费4.3万元。5、国土整治项目资金1304.35万元。6、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862.55万元。7、国土资源矿产卫平执法补助经费11.75万元。8、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经费2.5万元。9、不动产数据整合经费132.75万元。10、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经费86.87万元。11、用于保障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3.58万元。

7.221住房保障支出68.98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

相关支出情况:住房公积金68.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5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65.15%。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2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38.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在专项工作增加,用车增加的情况下,尽量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二是2019年公务接次数和人数有所减少,同时,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44万元比2018年的6.15万元减少0.71万元,下降11.61%。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4万元,下降1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7.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71万元,下降11.61%。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在专项工作增加,用车增加的情况下,尽量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二是2019年公务接次数和人数有所减少,同时,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占40.8%;公务接待费支出3.22万元,占5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

其中: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工作开展过程中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矿山巡察及上级领导调研和机关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2万元。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22万元(本单位没有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本单位没有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362人(本单位没有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上级领导到我县开展自然资源工作调研、检查项目、地质灾害、执法、矿山巡查和工作指导、学习交流、乡镇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

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万元,与上年的70万元对比,增加1.6万元,增2.29%。

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6人(招考录用6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2.48万元、水费支出0.11万元、电费支出1.69万元、邮电费支出0.59万元、差旅费支出15.56万元、培训费支出0.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22万元、劳务费支出1.57万元、工会费支出7.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5.9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17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18.39万元,固定资产392.76万元。与上年的419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1.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24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029万元。

                                                                                   2019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 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76.98

1918.39

 392.76

     272.00

  29.98

   0.00

 90.78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2401111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202010160915437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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